鹭风报 国内统一刊号 CN-35(Q)第0003号
国台办、商务部、市场监督管理总局3月16日联合印发实施《关于做好台湾居民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地区申请设立个体工商户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自3月16日起,台湾居民在北京、天津、上海、厦门等省、市(区域)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地区,可直接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特许经营除外)。
据厦门相关部门消息,厦门将进一步落实好新政策,更好地服务台胞创业者。政策的利好,吸引了越来越多的台商到厦门创业。数据显示,2021年厦门新设台湾个体户110户,同比增长13.4%。厦门市市场监管局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今年3月15日,全市累计实有台湾居民个体户638户,在全省占比超过30%。
作为福建省唯一的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城市,“十四五”期间,厦门将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对台湾居民申办个体工商户执行新的开放政策,也可以让更多台胞分享到相关政策叠加带来的更好就业、创业机遇,更有利于他们实现个人更好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