鹭风报 国内统一刊号 CN-35(Q)第0003号
本报讯 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下称“外汇局”)2月12日发布消息称,为积极支持境内上市公司外籍员工股权激励政策落地实施,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上市公司外籍员工参与股权激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已经正式印发。
上述通知明确境内上市公司外籍员工参与股权激励所涉资金的管理原则。
一是实行登记管理,境内上市公司及其外籍员工可凭业务登记凭证直接在银行办理相关跨境收支、资金划转及汇兑业务,无需事前审批。
二是可由外籍员工自主选择参与资金来源。境内上市公司外籍员工参与股权激励所需资金,可以来源于其在境内的合法收入或从境外汇入的资金。
外汇局称,上述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夏宾)